~小狸子~

笨嘴拙腮讲故事(ÒωÓױ)

青春作伴好还乡(12)

春风再美也比不过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有一短暂的瞬间是两双眼睛互相看进对方的瞳仁,脑海中有一种奇妙的空白。

恢复了最初级的思考时,我意识到自己几乎可以数清前面这双眼睛上的每一根睫毛,这是一双好看的眼睛,没有了威严的棱角时便全是温和与智慧。

当恢复了更多复杂的情绪时,一股滚热的血液顺着胸膛最深处的血管从脖子下的浅表皮肤涌上了额头,烧的眼底发烫,心脏也想没了束缚似的带着鼓膜狂跳。

理智还徘徊在“捂住他的眼睛”和“闭上自己的眼睛”之间,我想都没想地伸手捂住了面前的眼睛,并同时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于是,事情变得更诡异了,一个警察倒在别人家的沙发上睡着了,醒来时发现主人在注视着自己,就两个大男人玩起了“我轻轻蒙上你的眼睛”的游戏。我举着手沮丧得想哭,如果可能我想一辈子就这么挡住凌远的眼睛算了,因为我不确定再看见他的眼睛时会不会落荒而逃。

睫毛如同随时翻飞的蝉翼在掌心里轻轻地扫了两下,凌远没躲也没动,露出的嘴巴嘴角向着两边绷出一个还算轻松的弧度。

“37.5℃,”他说,“你着凉了。”

一个医生,用了一个很不精确又模棱两可的词汇,不权威,但是很居家,如他穿着的浅灰色的家居服。头发服帖下来,带着干净的水汽,虽然不大看得出来社会精英的样子了,却依旧是个英俊的男人。

凌远向后退了二十公分,视线聚在我仍然擎着的手心,食指尖顺着掌心的纹落轻轻划过,十分认真道:“生命线又深又长,生命力旺盛,精力充沛,恢复能力强。”

我缓慢地收回了手,指尖犹如某种受了惊吓的叶片蜷缩,里面有灼灼的温度顺着他指尖描摹过的线条在掌心蔓延开来。

 

大概是一整天的奔波加上暴雨的侵袭,在凌远的车上我就发起了烧,凌院长发扬了人道主义精神将我带回了家,虽然心里轻微的抵触开门可能见到的凌远的妻子和女儿,但被一场大雨阻隔得无家可归的人似乎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有女儿的凌远的家过得更像一个单身汉,凭借着刑警的职业本能进门换鞋时微微扫了一圈,就知道这个房子并没有女主人,只有沙发和墙角处散落着几个小女孩儿的玩具布偶,想起他说过妞妞平时里是住在外公外婆家,应该是女儿来过周末时遗忘下的。

对于凌远的过往我有着超额的好奇,但这种好奇止于内心深处无法言说的某种情绪,让我只能清醒而克制地等待所有信息跳出来让我发现,而不是去主动探究。

我像一只刚被捡回家里的流浪狗在玄关处落魄地瑟缩着,凌远已经将换下来的皮鞋擦干雨水,连带着我的皮鞋一起放在门边荫干。还没来记得及窘迫,他已经开始尽地主之谊,不容分说地把我推进了浴室。

我在宽敞、干净的浴室里抱着一身崭新的睡衣一脸茫然,门外凌远的声音十分真实:“柜子第二层有新的浴巾,拆了包装消毒过,没用过,你直接拿出来用就好,向左扭水阀是热水,刚出水可能有点凉,要稍微等十几秒……”

蒸腾起来的水汽中隐约有凌远身上的味道,在花洒喷洒出的热水中站了十几秒钟之后我才逐渐接受了这样设定,不确定是游乐园的烟火还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我和凌远迅速的熟络起来,熟络到第一次登门就洗澡留宿。

由于心里藏着一些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情绪,尽管水声很吵,还是能清楚的听到心脏跳的异常。有时候面对自己坦白反而更艰难,我站在热雨中,酸痛从四肢百骸的骨头缝里钻了出来,一点点的病痛似乎比酒精更能让人坦诚。

我要承认我对凌远确实有一些高于友谊、逾越了性别的想法,姑且先称之为“特殊的好感”。

社会心理学、心理学、遗传学、进化论以及诸多的社会实验和动物实验将这种“特殊的好感”定义了千万遍,他来的毫无声息而且极其迅猛——起码快于道德、理智以及其他社会附加于人的重重思索,——当我真正发觉自己深陷某种泥淖的时候,已经回天乏术了,于是我的感受落入了尴尬与绝望的境地,进退维谷。

思维上的混乱让时间的概念模糊了起来,直到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在浴室里逗留得时间过长。

手在水汽模糊的镜面上胡乱抹了一把,露出的一抹不大清晰的人脸,眼缘下流淌着一弧蜿蜒清浅的溪流,头发上的水珠落在了眼睫上,蝶翼扰了风,带起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涟漪。

镜子里的雪白浴袍像有些邋遢的白大褂,带着些庸医的语气:你是想保守治疗还是拼一次?

浴袍迅速吸干了粘附在皮肤上的水滴,像是谁的体温贴着皮肉,有些太亲密。我摸了摸下巴,早上剃过的胡子生出的长度刚好扎手,镜子里的人摆出了像是某种思索导致的凝眉忧郁姿态。

“保守治疗”就是维持现状,珍惜可能是“身份”带来的进退得体的友善,凌院长和李警官,进一步是朋友,退一步是熟人。

“拼一次”呢?明示或暗示剖白自己的心迹,人情世故聪明练达如凌远又会如何?结果无非两种:进一步君心似我心,退一步再次变回陌生人。

我趿着拖鞋用毛巾揉着头发走出来时,一脸的豁达,故作的心底无私的朋友心态。

凌远这样的人,于他的业内一定是凤毛麟角一样的各种翘楚,在省内也算是个公共人物,抛却一切的社会赋予他的身份,他也是个优秀的个体,也许这样的人就是用来被爱慕的,而不是被拥有。

我不愿意自己成为他眼中“奇怪的人”。

人心中活着一只饕餮,几十秒之后,我就不再满足于“保守治疗”方案。

房子是大三居,厨房干净而且宽敞,但凌远高大的身影在其中仍然显得有些局促,借着他专心煮东西的模样想象他站在无影灯下专注工作的想法有些无厘头,但我仍仿佛看见他在他的战场上主宰生死。

有些姿态是天生的,不论他拿的是手术刀还是汤匙。

专心工作的男人是有魅力加持BUFF的,档案室的MISS张说。

我看得出神,他听见脚步声回过头来,眼角笑出一鸦独特的阴影。

“我煮了姜茶,再等五分钟。”

他伸出五根修长的手指,灵活地动了动。

五分钟的时间足够一个疲惫的旅人在热水澡后陷在柔软的沙发里昏睡过去。

 

我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有些歉意地笑了笑,开口时声音介于沙哑和困倦之间:“我睡多久了?”

凌远半蹲着,上身转向壁钟的方向,“四十分钟,够做一场梦了。”

“我说梦话了?”

“刑警精神压力大,睡眠多少会有些问题。”

我有些窘迫,挠了挠头:“我说什么了?”

凌远站了起来,抱着肩看我:“大概是说了些日有所思的实话,总不至于在梦里还骗自己。”他很放松,大致是没了身份的束缚,在自己的家里说话随意很多,“真该问出你的秘密,以后李警官就有了把柄落在我的手里。”

我干笑了两声,“我最大的秘密就是银行卡密码了,做梦还念念不忘的只能是借了我钱不还的人。”

凌远也笑,真心实意发笑的样子没有丝毫克制和犹豫,他笑得够了就转身向着厨房走去,“你睡得不是时候,醒的却恰到好处,我刚把姜茶重新热好。”

几乎要从视野里消失的时候,凌远转回了头,挺认真地看了过来,我刚要放松的情绪再一次紧张起来。

凌远犹豫了一下,微微颔了下颌,眼里有笑,嘴角却在故作严肃,他问:

“我借过你的钱吗?”

 

那个时代的人倔强得像西伯利亚荒漠里翻山越岭而来的风,没学会骗别人也没学会骗自己。

骨子里有母亲秉性中的好强,也有父亲近乎固执的认真,还有家破人亡逼迫出来的趋于极端的自尊。有时候人的最高期许不是鹤立鸡群与众不同,而是被一视同仁。

在杜见锋走的第二天,方孟韦就恢复了集体作息,忍着头昏脑涨跟着知青们起了大早在东北冷清的清晨早期劳作。肥沃得能握出一手油的土壤滋天养人,那是一个不含水分的丰收年,没日没夜的劳作尤显不足,丰收也给人带来了得意的困扰,若干个日夜之后,作物刚刚全面收进了仓库第一场霜冻就来临了。

休息时知青们的班长霍志国见方孟韦独自坐在角落里没什么精神,就凑过去劝他等到完全好了再复工,最近天气转冷,如果病加重了搞不好是要留下病根的,他一个亲戚就是小时候受了凉没注意,咳了一辈子。

班长是老三届,离大学就差那么一步之遥,厚厚的眼镜片反射出的阳光没什么温度,独自絮絮地说了好久,像是压抑来好久的倾诉欲望,忽然抓住了什么可以倾泻的人,天南海北地没有什么论题。

经历越多的人心防越重,霍志国虽然说了很多,但都是绕着紧要的走,一句犯忌讳的话都没有,看来是憋得紧了。方孟韦总是独来独往,初见时觉得孤傲冷漠,可相处下来知道是个外冷心热的人,这样的人比热情热心的人似乎更加可靠,于是班长甫地坐下便打开了话匣子。

霍志国家在福建,一口闽南腔的普通话,就算真的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方孟韦也听不懂,只是一味盯着班长眼镜片下眼底躲过了夏季毒辣太阳的硕果仅存的一点白。

“这里的夏天太短,天气也冷得太快,在我家里那边现在还暖的很,再过一段时间就是福橘收获的时候了,果园里红澄澄的一片,像是每棵树上都挂了无数的小灯笼……”话说了一半,霍志国喉头动了动,话题戛然而止,看着面容憔悴的方孟韦挤出了一个干巴巴的笑容,眼底里仿佛还有些细碎的光影,他从坐着的地方起来,连裤子上的浮土也忘了扑去,就压低了帽檐头也不回地奔着霜林尽染的白桦林而去。

大大小小的青年少年硬生生扯断了与家的一切联系,却不过是生生的压抑成了一潭死水,只要被一点零星的记忆轻轻撩拨就会掀起波涛汹涌的巨浪。

方孟韦从左胸口的口袋里摸出一个满是邮戳的厚厚信封来,从里面倒出一颗红五角星,他用两指捏着,眯着眼睛对着太阳看。

……孟韦吾弟,得知你安然无恙,是无限悲痛中唯一一点安慰。兄在军中,每每想起你这几年的坎坷和凄苦境遇,总要陷入自责与懊悔之中,所幸多方打听得知你的下落,兄必尽全力为你周全……

秋日的阳光余威犹在,灼得方孟韦眼底发疼,他把脸藏在臂弯间,垂下头时土地上多了两个深色的水点。

他对哥哥的记忆不深,但感情极深。方孟敖对待幼弟也格外优渥,原来每每给幼弟寄些吃穿,信也时常写,虽然不常见面,但到底是血脉兄弟。自运动升温越演越烈,两方面就都无法联系,方孟敖在部队里只能干瞪眼空着急,一气之下想着撂挑子直接返回家里,被老岳父一个巴掌打醒了,硬是拦着等了几个月,后来再打听家里消息就音讯全无了。

没了爸妈,总算是还有大哥在。本以为世间再无亲人的方孟韦像是受了委屈的小孩儿,见到了大哥熟悉的字体几乎就泣不成声了,虽然由于方孟敖部队的性质他无法得知大哥的具体位置,但是只要知道大哥并没有因为什么“成分”问题受到牵连,而且也没有要扔下他这个“狗崽子”,这就行了。

方孟韦紧紧握着那颗随信寄来的五角星,尖角几乎嵌进了肉里,像是家破人亡时扔紧紧抱住大哥的旧飞行头盔不放,仿佛留住了头盔自己就抓住了什么希望,尽管那只是他悲哀无助至极的一点幻想,但足以支持他忍过所有的不公与仇视。

“喂!”

少年人恍然抬头,谢木兰亭亭玉立,一身深蓝的衣服大得不合体,显得格外娇小,微微抬着精致的下巴用眼底看坐在地上的人,看见了方孟韦一脸的鼻涕眼泪,露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从口袋里拿出个叠得整整齐齐的四方手帕扬了扬手几乎送到方孟韦鼻子底下。

方孟韦的圆眼睛眼角发红,眼尾微微垂着看谢木兰,摸不准这个情绪多变的小姑娘,犹豫着接了那带着淡淡雪花膏味道的手帕,刚要开口先咳嗽了起来。

“咳咳咳,隔着几道墙都能听到你晚上咳。”木兰撅着嘴,只留个侧脸给方孟韦,也不知在和谁赌气。

方孟韦攥着手帕,用衬衣袖口擦了擦眼角,鼻音很重:“吵到你了吧,白天还好,一到晚上就咳嗽得严重了,压都压不住……”

还没说完,怀里就被塞了一个玻璃罐子,里面是多半罐的红棕色粘稠的液体,方孟韦低头看这罐子,又抬头看了看木兰。

“看什么,这是秋梨膏,我爸给我寄来的,是他自己熬得,里面有几味中药……哎呀,你只管喝就是了,止咳去肺火!”

方孟韦茫然看着木兰,小姑娘咬了咬嘴唇,还是下定了决心,压了压声音,含含糊糊道:“小哥……你……你可得保护好你自己,别被人骗了。”

不待方孟韦反应过来,木兰两条辫子一甩已经跑走了。

方孟韦眨了眨眼睛,手里的玻璃罐子还带着微弱的暖意,他仔细想了想木兰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但女孩儿总会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肯叫他“小哥”就说明什么气都消了,只是还碍着面子。

方孟韦笑了,眼角还挂着眼泪,将手心里的红五星放进信封重新安放进口袋,又摸出另一个新很多的信封,刚一抖开信纸,杜见锋龙飞凤舞的大字像他的人一样毫不客气、张牙舞爪地跳到了方孟韦眼前。

……老子在这地方天天开会,都是为了革命,我可不是逃避劳动……

……你的病好了吗……

……天冷了柜子里有棉衣,虽然是旧的你就别讲究太多了,病加重了老子饶不了你……

……老子那天做梦梦到你回平城了,还假装不认识老子,回去再收拾你……

方孟韦忍着笑看,信写得没什么文法,还有错别字,唠唠叨叨像是杜见锋站在对面指手画脚。

信是团里通信员捎带回来的,也没贴邮票,没了重重审查,稍微有了私密性,夹在一堆团里发下来的物资清单里亲手交给了方孟韦。杜见锋看似大大咧咧,实则心思缜密,全文没写一个名字,话说得分寸很微妙,只有两个人才看得出的亲昵。

行文结尾写了:“第一场雪之前肯定回去,勿念。”又把“勿念”二字划了,重重写上:

“你得想!”

 

我被骂的挺惨。

母亲大人等不及我下班一个电话打过来开始数落我,而当时我正站在中午一点半的艳阳下,距市区20公里的省道上出现了伪装成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受害者被拖行二十多米,留下了一条血肉模糊的痕迹。

鼻腔里满是血腥腐臭,左耳是母亲大人的愤怒,右耳是法医张不大耐烦的敲笔声。

事情缘由还是几天前我去了老家平城帮小外公取了一些东西,其中不仅有一些故人旧物还有一些小外公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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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祝福:

祝大家七夕快乐~

但愿人长久,再无分离之苦~

最后卖个萌(.=^・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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