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狸子~

笨嘴拙腮讲故事(ÒωÓױ)

【楼诚衍生】一晌贪欢(4)

缓缓讲故事,我要当中华田园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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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晟大厦的屋顶是巨大的圆拱形温室,并不对外开放。新西兰聘请的园丁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一年只工作四个月,能说流利的海州方言,在屋顶种了四季玫瑰和观赏草,泳池里总是飘着玫瑰花瓣。

高管年会的那天到了自助酒会环节,想借机攀谈剖白表忠心的一概是找不到谭宗明的,安迪知道他简短地讲完了话后就走快速通道找个安静的地方红酒配绿茶地混搭。

谭宗明坐在温室的藤椅里,烟在指缝里燃了一半就被按灭在烟缸里,醒酒器里的红酒也剩一半。这有些自欺欺人的成分,他随父系白发生的早,看见了第一根就开始恐慌,烟酒伤身又戒不了,谭宗明还不想过早地成了油腻的中年男人,只能嗜好减半。

广场LED大屏幕的挤着吉祥与喧嚣,新年的钟声响起的一瞬间,城市的各个角落烟花开始炸开,暗色的天空瞬间犹如瞬间被撕裂了千万的口子,把阳光撕裂成了一万种色彩。

温室外的温度很有些凛冽,一条薄薄的西裤风一打就透了,恐高的人走到建在女儿墙的护栏边就用了不少勇气,酒劲儿上头,俯下头去看时又把残存的所有勇气都用光了。

光晃得谭宗明眼前一阵漆黑一阵耀白,他明明什么都看不见却又好像突然有了惊人的视力。

他看见风,看见雪,看见烟花和雪花的温度,他看见曲和也看见年轻的自己,他们并排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仰面望天,曲和年轻得有些稚嫩的脸上眉目如画,眼里有泉眼,永远涌着清澈。

人越来越多,在就要把他们挤散的瞬间谭宗明伸手抓住了曲和衣袖,手掌握住能感觉到厚棉衣袖子里薄薄一层皮肉包裹着的细手腕,指尖碰到他手背上的一点冰凉的皮肤——细滑稚嫩,他到底有多宝贝他的手啊——稍微一触,谭宗明本能地赶紧移开了手指,这一切的另一个当事人浑然不觉,反手抓了谭宗明的手,像是人潮涌动中两只互相牵引的单薄舟船,掌心炙热干燥像是能烫了人,谭少爷从指头尖烧到了耳朵根。

 

曲和写完卷子的最后一道题抬起头时荣自在已经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咖啡店用了牛奶味的香薰蜡烛,掺了咖啡研磨出的浓郁,香得刚好,甜而不腻又带着温度。吧台的灯很讲究,灯光也由专业设计是设计过,环境暧昧适合艳遇,顶光打下让人气色泛了春色,眉眼带着意味深长的暗部。

曲和握笔的姿势并不是很标准,拇指和食指太过用力,关节都泛了青白。见他写完最后一个字,荣自在把早就做完的卷子往前一推,握着自己的钢笔示范着标准动作,曲和歪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故意五指攥拳握着笔杆向着对面的人挥了挥。

荣自在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温和有礼,年级前五,做事井井有条,会走路就会弹钢琴。似乎就是因为乐器这共同爱好,荣自在上初中第一天开始就对曲和格外好些,写作业、兴趣班、家里不让打篮球,怕影响了手指的指感,两人一起迷了足球好久,偷偷逃课跑到体育场看了一场业余比赛还兴奋地谈了一个星期。曲和从小就是个又乖又聪明的好学生,无论在哪个班级都应该是老师同学喜欢的那种,前提是如果没有荣自在。上了新高中在班级里又看到了荣同学的曲和悲喜交加,同他做了五年同学也就在荣同学光环下的阴影里生活了五年,班长是荣自在的,市三好学生是荣自在的,老师的表扬是荣自在的,女同学的情书也都是荣自在的。肤浅的女同学看了两场盗版的演奏会就妄下定论:弹钢琴的是王子,拉大提琴的是胖子。吃不胖的曲和觉得这是严重的偏见而愤愤不平了好久,但小男孩儿哪有轻易认输的,他偶尔也做些小叛逆反抗下,曲和义愤填膺地用薯条把嘴塞成了仓鼠,荣自在看在眼里笑得没心没肺,把炸鸡套餐里自己那份可乐也推到了吃得义愤填膺的曲和面前。

荣自在伸手把扬在自己面前的拳头捞了过来,一根一根展开紧握的手指,又认真一根一根摆好,把钢笔放回正确的位置,曲和故意捣蛋,墨水就弄了荣自在一手,他也不恼,掏出纸巾擦擦干净,将修长的手指在曲和面前展开,曲和十分配合地伸了自己的手比了上去。他们认识了五年,就比了五年的手指,一开始总是先长个子的赢,突然有一天曲和的手指长出了指尖一个小小的月牙,终于胜了半筹的曲和高兴地跳了起来。小小领先一直持续,每次荣自在伸了手出来比试都能让曲和洋洋得意一阵。

温暖的光柱打在两个少年的指尖,荣自在乌黑的眼珠藏在浓密的睫毛下,曲和的手指依旧修长纤细,可是却没像以往一样雀跃自己的优势。

“练琴会让手指长更长。”荣自在说。

曲和迅速收回了手,藏在帽衫两边的衣兜里,装得若无其事,荣自在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极力地笑着拍了拍曲和的肩膀补救:“总有再把琴买回来的那天,不是吗?”他歪着头盯着曲和的脸,与其说在安慰,不如说更像是要在曲和的表情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安慰。

少年心事又单纯又复杂,曲和先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家现在的情况你也知道,我爸他……郑阿姨的工作也受了影响,请了长假带着小圆在河西区租的房子住。况且,我也不想再拉琴了,拉够了,小时候我爸逼着我学,唯一挨过的一次打也是因为学琴……终于不用拉琴了,呼。”

荣自在紧紧咬着嘴唇,浓密的眉毛皱着,他想起两人说过的一起考北京的大学继续学音乐一起当留着油腻腻长卷发的音乐家,言犹在耳对方说不认账就不认账了,好脾气的荣自在也急了,可是他盯着曲和的表情看上一眼就知道他在撒谎,尽管他装得如释重负,可他乖了十几年根本不会骗人。

荣自在自认为是曲和唯一的朋友,也是对他家的事最了解的外人,想到几个月来他家中变故,年轻的心也忍不住感伤。

曲和见他脸上变颜变色,想着他大概又要教育自己不思进取之类的话,哈哈一笑,在荣自在的肩膀上捏了捏:

“不走艺术类,我可要专心学习了,你小心被我超过去,到时候你爸你妈肯定要教训你……嗯,你赶紧回去吧,回去晚了你妈又该说你了。”

荣自在忧心忡忡,为曲和也为自己。

荣家书香门第,除了在特殊的十年里,读书人没有吃亏的时候,荣自在父母都是大学里的教授,平日里对儿子要求严格,包括他的交友圈。以前曲和他爸说起来算还有些权力,事发之前曲处长春风得意,可在荣家人眼里也不过是个暴发户的小官僚,种瓜得瓜,蒜头大概是种不出水仙花的,更何况曲家家庭情况要更复杂些。

荣母不喜欢荣自在和曲和来往,踢球、逃课、闹得一身汗,吃脏摊儿的小吃,吃一次就闹一次肚子,可还乐此不疲。荣自在越不听话,荣母越觉得他跟着曲和学坏了,尤其是曲处长东窗事发锒铛入狱之后,荣母郑重其事地找儿子谈话,“物以类聚”、“近朱者赤”的话说多了讨人烦,可听话了十几年的荣自在充耳不闻。说的多了儿子便反过来教育人:

“妈妈,曲和是我唯一的朋友,好坏我们都是一类人。”

意气风发的少年骨子里造反的基因被激发,他觉得他与曲和像是雪山孤峰上的两棵树,先贤已逝,后者永远也无法企及。曲和的寒冬过早降临,他怎么忍心抽身而去?

荣自在被自己感动了,伸出他修长的手臂隔着大理石的吧台拥抱曲和,曲和没防备加上他用力过猛,两人的面颊碰在一起,曲和刚吃完巧克力的呼吸在他耳边停顿了一秒。

荣自在触了电一般弹开,一向优雅的举止此刻显得慌乱极了。

曲和夸张地用双臂护住自己,一脸嫌弃:“你不是对我有非分之想吧,趁早死心。”

 

 

谭宗明家的厨房设施简单,看上去十分符合一个纨绔子弟的住所设定,但事实上他很会做饭,一半天赋异禀,一半是因为爱吃,爱吃的人吃到了不好吃的饭菜能激发出体内的厨子血液,用鹿知洲的话来说就是“就算是一盘儿鞋垫儿,只要放谭少手里也能炒个好吃的味儿让你吃下去。”不过谭宗明是不肯承认自己会做饭的,尤其是在他的小友曲和面前,因为会做饭明显不符合他作为一个高冷老板的设定。

高中生曲和简直感天动地,很明显他不是饭来张口的那个,又聪明又勤快,能把蛋炒饭做的香喷喷金灿灿,好吃又好看。做事就做到极致,术业有专攻,专攻自然容易精通,绝大多数时候曲和都非常坚韧专一。

所以他只会做蛋炒饭。

在吃了半个月蛋炒饭,做梦都梦到鸡蛋索命的谭宗明终于忍无可忍,周末时揪着曲和奔火锅店。

窗外飘雪,室内铜火锅热气蒸腾,曲和吃饭时总有点儿六亲不认的势头,像一匹正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小狼。一望无际的荒原上,饥寒交迫,如果非要选一个同伴,谭宗明一定不会选曲和,他能想象到自己饿得奄奄一息,曲和舔了舔他薄而粉红的小嘴唇,目露绿光,说不定下一秒就能把他混论各吃了。

羔羊肉、鲜毛肚、白菜、粉丝、海带……在要了第十盘羊肉之后,谭宗明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钱包,眼见着曲和原本窄腰鼓起了一个圆肚子,回闪了小时候他外公讲年轻时候当兵有个娃娃兵过年吃饺子活活撑死的故事,又计算了一下到最近的医院的距离。

谭少爷低估了曲和的实力,曲和回到家后他往沙发上一躺,薄薄的身体上一个圆鼓鼓的肚子十分明显,眼睛眯着神情安逸得像在阳光下睡觉的猫。

曲和很乖。

乖是谭宗明费了好些力气想出的最贴切的形容词,他不吵不闹,没有同龄男孩子的聒噪和不知天高地厚。曲和很会看人脸色,看得出来绝不是借住在他家的原因,而是在长久的生活中养成的察言观色的习惯,他用三五天的时间大致了解了谭宗明的生活习惯之后,就再也没有在生活琐事上与他起过冲突。谭宗明虽然没有赖床的习惯,可曲和上学要走得更早,他洗漱出门都是小心翼翼,还会在桌上给谭宗明留牛奶面包和煎蛋。

但他又不是完全没有性格的顺从和低声下气,他会是不偶尔地让谭宗明帮他也做些几乎微不足道的小事,这些小事不足以让谭宗明反感,也有效地防止了谭少爷养成颐指气使的习惯。

曲和是有傲骨的。

谭宗明在地毯上坐了下来,借着落地灯暖黄的光看着吃饱了犯困,眼见着就要睡着的小少年,灯光把他的脸染成了柔和的小麦色,四肢毫无防备地在沙发上瘫软着。他像一只慵懒的猫,身体抻的太长,一截腰从牛仔裤和毛衣见露了出来,白花花的,晃得人眼花,谭宗明喉咙有点发紧,虽然他很想把目光移开,可眼睛还是不自觉地顺着他的躯干往曲和干干净净的少年脸上看去。

美丽和英俊是书本里的词,被纸张竹简羊皮纸沉甸甸地压了若干年,拿出来抖擞一下恨不得掉下灰和碎屑,这样的词又总是有棱角有侵略性的。曲和好看,像他的性格一样,温吞的好看,好看得当不成校草,班草也不是这样的,可却如同春风暮雨,在某一个不禁意的抬首回眸让人突然动心,在他躺在沙发里伸脚碰他的手臂让他递电视遥控器后,谭宗明后知后觉地想他们是什么时候这样熟络了。

落地灯的灯光透过他薄薄的眼球照着他的眼珠,曲和睫毛动了动,睁开眼时谭宗明坐在他旁边的地毯上盯着他,他顺着目光去看腰上露着的地方凉飕飕的。

被抓了现行的窥视者谭宗明面色不改,十分认真地说:“直接穿毛衣不痒吗?还是现在的小孩儿都这么穿?”

昏黄灯光和电视的频闪太有利于睡眠,昏昏欲睡的小少年不以为意,眼睛像是发条卸了劲儿似的缓缓眨了两下,谭宗明以为他要睡着了的时候又嘟嘟囔囔地开口:

“老板……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他老板怀疑他在说梦话,屏息静气地等着他再说一遍。

曲和翻了个身,膝盖几乎顶到靠在沙发边坐在地毯上的谭宗明的后背,他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倦怠慵懒:“没喜欢过谁吗?女人,男人……”说到男人,曲和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竟然像是不太好意思了一般用手背揉揉刚才在抱枕上蹭得发红的鼻尖,眼睛还是闭着的。

说者还不知何意,听者已经将身子扭了过来,双臂撑在沙发边借着昏黄的光仔细盯住少年的脸,他的话像是一根绳子,若谭宗明要顺着绳子往回忆的深处爬,就不知道会回忆起多少过往,不经意遗忘的细节和刻意隐藏的过去。

谭宗明无心回忆,此时此刻他也不想跟个未成年人倾心交谈,他知道曲和的话只是个话题的起始语,很可能此刻小少年就经受着感情问题的困扰,想从“过来人”的过来经验上得到一点启示或者共鸣。

第一个蹦到脑海里的不是曲和学校里可能存在的穿着校服扎着马尾的可爱女生,而是那个咖啡店里一笑就眯起眼睛的“荣同学”。

谭老板那天接曲和回家,进咖啡馆的前一脚突然想着抽一支烟,在后门的甬道里烟气还没散尽,就透过咖啡店的美式窗户看见了。荣同学活得精致的过分了分,介于孩子和成年人之间的好看,说起话来也是温声细语,那天他还拥抱了曲和,虽然很短暂,可哥们之间友谊谁会抱了对方后还脸红得夺门而逃呢?

谭宗明突然站了起来,个子太高,脸浸在了灯光有效范围外,抱枕扔到了曲和柔软的肚子上把他砸成了一只弓着腰的虾米。

“作业写完了吗?不用背书吗?”

曲和莫名其妙,困意全无,乖乖地起来回屋看书,不过他一向善解人意,拿着书还在心里替他老板的无名火开脱。

老板大概是害羞了,从来没处过朋友的人一向是比较容易脸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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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放浪不羁的更新节奏……

好像是有些章被屏蔽了,大家有空告诉我一声吧,我抽空补个档,中间空出一章看不到是逼死强迫症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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