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狸子~

笨嘴拙腮讲故事(ÒωÓױ)

[楼诚衍生]一晌贪欢(1)

十二月底的时候谭宗明回了海州。

之前的半年他一直待在意大利,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那不勒斯,最后一站才是罗马。

没有导游也没查攻略,想到哪里就去哪里,可能晚上还在米兰的歌剧院里听图兰朵,早上就已经站在阿玛菲海岸的众神之路上吹着海风。他的游览完全随机,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在兜圈子,不过他并不在意,在一个地方呆的舒服了就租下距离美景最近的一处房子小住几日。谭宗明笑称自己也许可以为旅游杂志写一些游记赚一些旅游经费,安迪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说谭总的游览方式属于适用范围极少的那种,毕竟比他有钱的没他有闲,比他时间充裕的经济状况又总是不尽人意,不具有普遍的参考价值,如果旅游杂志刊登了他的文章,大概会被读者认为是调侃工薪阶层的装13文章。

过了不惑之年的谭宗明很有钱,虽然他也算是白手起家,但是在生命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里是过得极富裕的。脑子清晰、机遇相当不错,奋斗了十几年后就有了庞大的经济帝国有序的运转着用钱帮他生钱,这让他可以不为了经济费心,空闲下来的人就多了些别的嗜好。

晟煊内部大多数员工都知道谭宗明有些恋物癖,对于收集东西有了些近乎病态的执着,当然,有钱人的恋物癖显得格外可爱些,比如喜欢某一款车一定要把几种颜色买全,比如他的别墅里有一间屋子专门摆着他所有的腕表。

有些年龄和财力作为底蕴的男人大多数喜欢做人的心灵导师,拿出些过来人的态度与迷茫者face to face,每次都是风度翩翩地出现在公众视线里,举止得当,谈吐高雅,分寸适宜,然后再从容不迫地离开。

安迪与谭宗明认识十几年,从美国回中国,一半共同打江山的革命友谊,一半他乡遇老乡的乡党情谊,谭总没少给安迪灌鸡汤。刚开始时安迪还很感性地发自内心认为谭宗明是个“有故事”的憨厚人,可时间很久了谭总的秉性她就知道的不止一二。谭总其人,如陈年佳酿,“故事”浸在了岁月里,干的从来不与人讲,等女强人安迪再为情所困,谭总想捞些滋味寡淡地炖了鸡汤喂给别人喝,安迪抱了手臂拿他打趣:“等你和几个超模影星有了真情实意再拿来安慰我,不然总有些纸上谈兵的嫌疑。”

谭宗明并没有和绯闻女友们升华感情的计划,绯闻女友们倒是很愿意倒贴,毕竟娱乐版里能贴上大亨谭宗明的等于用真金白银渡了边,不看僧面看佛面,谁的面子也不看也要看钱的面子,身价不翻上一番简直是对谭宗明和钱的侮辱。

凡是成功人士总会向人大谈自己心酸的发迹史,好事者也愿意去挖掘成功人士的过去,望找出一条捷径供后人参考。这一点上谭宗明却有些神秘,他对于自己的过去讳莫如深,倒宁愿人们把目光放在关于他的花边新闻上。连最熟的安迪也只是一知半解,印象里好像认识他时他就是个老板,只是原来是小老板,现在是大老板而已。好在他不说她也不好奇,他们的交情匪浅却很理智,两个聪明的成年人的友谊建立在平等、利益、距离等一系列条件的塔基上,维护好了就是君子之交,安迪在方面是个相当不错的友中君子。

十二月底的海州飘了雪,临街的商铺圣诞的促销已经开始,一尘不染的橱窗前摆放着红白和墨绿基调的各种主题装饰品,比欧洲时更多了几分不伦不类的节日气息。时间赶得不巧,高峰时期汽车犹如一个个斑斓的甲壳虫,在灯光的长廊里缓缓前行,半小时才过了半条街,谭宗明看得视觉疲劳,索性闭上眼睛靠在车座中,司机十分懂得察言观色将空调的温度稍微调高了些,轻音乐也调到了一个合适睡眠的音量。

江诗丹顿传承系干干净净简简单单,是谭宗明喜欢的,从若干年前他还不是“老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尽管那时候他戴着走到大街上,就算是把手腕擎过头顶振臂高呼也没几个认得出他戴的什么。那时这样的喜欢谈不上喜好,更像是某种虚荣心在不大成熟的心里作祟,换句话说,那个时候的谭宗明喜欢的是一个事物的价值,而不是事物本身。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谭宗明有一个漫长而恶劣的青春期,那时的他根本同斯文搭不上半点关系,像是一个生而作恶的混蛋时时刻刻充满了侵略性和破坏欲。

那时候他在海州的某个阶级也算是小有名气,不过算不得什么好的名声,哈雷摩托和有点过时的富城头,在那个时候的海州普通人眼里同游走在犯罪边缘几乎等同,他并不符合人们印象里好人好孩子的形象,最好也只是个不成器的纨绔子弟,这一点谭宗明自己心里十分清楚,但对他的行为举止却没有任何影响。

这一切大概源于他优越的家庭环境和糟糕透了的家庭关系,母亲的早亡和同父亲关系的恶劣让他在上大学期间就搬出了家里独住,毕了业以后也没有接受他父亲的安排在一个清闲的政府机关里工作,而是在海州最繁华的街道上开了一家小小的咖啡馆,尽管他一点儿并不爱喝咖啡。

酒精、飙车、男男女女身上浓郁的香水,日子过的太混沌,可谭宗明还是清醒的,较之他的那些“二代”身份的“朋友”的放荡、放肆、放纵,他还是有底线的,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二代们”拿出些软磨硬泡的本领劝他“同流合污”,被拒绝了两次后也不敢造次,毕竟在海州,还没有比小谭爷更混不吝的混蛋。

他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好人对他敬而远之,坏人又不能把他同而化之,谭宗明三分清醒地在日复一日的混沌生活浸染着,像是一杆旌节,被风雪揉搓着,让他在任何一个世界都显得落落寡欢。

那一天是二十四节气里的小雪,天上也飘着细碎的雪花。天空如同灰白天鹅绒般温柔的质感,空气里有街角面包店的奶油甜味儿,他本可以记得不那么清晰,可却连雪融化在他领子里的触感都记得一清二楚。

大概是那天的运气实在是糟糕透顶。

清早谭宗明接到了父亲语气不大好的训责电话,例行的训话无非是谁谁谁又看到他如何如何,如果再如何如何就如何如何。

谭宗明挂了电话,骑车上路时就带了点怒气,再加上雨雪天气,他的车速又快,过一处路口时为了躲车就栽倒了,车摔的十分惨烈,人仗着年轻敏捷甩进了绿化带,除了手掌划破了个口子,拍拍身上的泥居然还能站起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在他脸上看了好几个来回,然后就故作不认识地“秉公办案”,又十分关切地问要不要送他去医院。

装模作样。

谭宗明在交警队也算是挂了号,小来小去的交通事故都小事化了。人生无非如此,众人装作并不知道谭宗明父亲是谁,装作自己是真心和这个少爷亲近热络,恨不得直白地剖白自己“我交的是你这个朋友,绝不是看在你老子面子上。”谭宗明心思通透,知道自己的斤两还不足以让别人高看不止好几眼。起先还是有些嗤之以鼻,久而久之看惯了趋炎附势,对所有人的谄媚也就当做理所应当。

他倒宁愿不是谭兴野的儿子。

真是挺丧,他的手掌还流着血,甚至能看到伤口里的沙粒。

他想自己为什么没拦一辆出租车。

可真实的情况是,谭宗明十分狼狈地站在地铁口的地下通道里,头上的雪花化了把他的头发溻得一塌糊涂,裤子上满是绿化带里的腐殖土,他捧着那只还流着血的手。

然后他看见了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男孩儿,最大不超过十八岁。

他在一把折叠椅上正襟危坐,微微垂着眼睛,神情像极了那天的天空,温吞得没了棱角。琴盒放在他面前的地上,里面稀稀落落几张纸币,琴盒下面还整齐地垫着报纸。

他用细长青白的手指在演奏着一把大提琴,音色饱满,不是想象中大提琴的低郁,更像是有人缓缓的哼唱,不会打扰任何人的平和淡然。这样的曲子显然并不如节奏欢快的流行歌曲吸引人,行色匆匆的路人投来目光时先看一眼那把胡桃色的提琴,再看一眼鼻尖通红指尖发青的少年,无非是普罗众生对这不大常见的乐器的好奇和普罗众生对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年的好奇。

谭宗明停住了脚步,尽管他现在的形象和体面无关,却仍然联想到了坐在音乐厅的体面绅士,他们会笑得点到为止,说话慢条斯理总像是有着好多的时光可以用来把每一个音阶发得做作却优雅。

少年坐在长得好像没有尽头的地下通道里,冷风说不出是来自于户外的糟糕天气还是地下的阴腐霉菌,他就那样平静地坐着,把每一个音符拉得饱满悠扬,拍子足道,不慌不忙,永远也追不上来往行人的脚步。

后来谭宗明无数次自觉不自觉地想起那天的场景,听力剩了一半,只听得到地铁的呼啸和纷乱的脚步,视力剩了一半,只有曲和。

他似乎就该叫曲和,名字和整个人契合得恰到好处,那样的人,那样的场合,叫什么名字都不如“曲和”两个字好。

恰好的天气,恰好的时间,他出现在恰好的场景里。

一曲结束,曲和蜷了蜷冻得僵硬的手指,将掌心的温度传到指尖的片刻休息之后,就又开始了一首新的曲子,十几年前一部美国电影的主题曲,战争的残酷,人性的闪光,大概还不是一个十七八岁少年人可以体会到的,可是他拉得认真,技法到位,即使是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人也听得到看得出他在费尽心力地体会乐章里的情感,再用每一个细胞里的天赋演奏出来。

在十米外站着的人用一只手费力地从皮夹克口袋里翻出一包南京,烟是顺他爸抽屉里成条的,特供还是上供对于他来说都是一个样,早就压得面目全非了,他不大和善地大力把金黄的包装团了往垃圾桶里一扔,又把钱包从另一个口袋里抽了出来。

还是钱好,揉成团剪碎了拼起来,就算是扔到粪坑里也是钱,新版的钞票红得发紫,刺激着人的消费欲望,他妈的照片就没那么幸运了,逃不过时光流逝,换了几次钱包之后磨得有些发乌,依稀可以看得出里面三十几岁的女人眉目如画、笑颜如花。

谭宗明从一沓钞票里面抽出一张红票子,走了几步到地上的琴盒前面,居高临下地站着,松开手指,纸币就轻飘飘地落了进去,还沾了点斑驳的血迹。琴声分毫不乱,谭宗明看得清晰,少年垂着眼睛,绝对看到了钞票的面额,却根本没有打算抬头看看这个出手有点不经大脑的听众是谁,长而浓密的睫毛连一丝动容都没有。

再从地铁口路过已经是一个月以后,天气干燥而阴冷,天空却是冬天里难得的明媚,谭宗明刚同当时的女朋友张小姐分了手。

政府机关工作的张小姐对于自己男朋友的要求不仅仅是某某某的儿子,可男朋友却本能地厌恶仕途。因为男方的相貌家世凑凑合合地相处,三观不合,种子胎里带了畸形,也没有精心浇灌,怎么能开花结果。凑合变成了勉强,勉强又变成了煎熬,最后因为谭宗明在她生日时没有戴她送的围巾而争执,他索性分了手。

他讨厌将自己圉于一段稳定的关系,这让他的生活变得拥挤而没有安全感,而他父亲显然是希望他活在自己画好的轨道里,循规蹈矩地从政或是从商,找个身家清白的女人结婚生子,最低要求也是不要惹是生非。

谭兴野的标准一降再降,可他这个儿子却一次又一次地刷下限。儿子和张小姐分手的事让他不是很愉快,百忙之中打了电话教育人的口气里还像是开大会的训话,空泛、教条、点到为止,除了距离感和陌生感,谭宗明什么也没体会到。

谭宗明知道他一定是身边有什么下属,装成一副父慈子孝的模样,生气还得保持伟光正的形象。他瞥了一眼旁边报摊的晨报,故意压低了些声音,不怀好意:“一个副处长就贪了三千万,多半是要毙了。最近风紧,别教育我,管好您自己吧。”

他在老谭发声前挂了电话,明明恶心了他爸,心里却一点儿也不舒服,像是吃了一团散发着油墨味的报纸。

走到地铁口旁边的时候,大提琴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今天的曲和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羽绒服,领口露出一截白色毛衣的高领子,托着一张毫无血色的小脸儿,显得眉毛和睫毛更加浓黑。他显然是刚到这里,拿出琴来还没坐稳,琴弓虚握在手里,没有左顾右盼也没有凝神静气,眼睛依旧是垂着,像是思考,又像是有些坐立不安,不时抬起手腕看看手表,谭宗明注意到那是一款价格不便宜的运动手表,大概不是一个普通家庭会给正在上高中的男孩买的那种价位。

手里还握着冰凉的手机的谭宗明站在台阶上不上不下。今天是周日,他又费力地回想起上一次见这个男孩儿出现在这里是一个倒霉的周六,高中生再繁忙的生活也需要一些休息时间来调剂,那时也在流行着在公共场合大声演讲和演奏,据说可以让演练者在真实临场时紧张感降低。

终于,男孩儿还是没坐得住,周身是肉眼可见的焦虑,生了重病一样的面如死灰,他熟练地将大提琴收进琴盒,背在背上时有些规模的琴盒衬得他身形单薄,长腿快走了几步就匆匆消失在了地铁口错过了早高峰的人群中。

谭宗明眼睛追着他消失的背影想,他不会再在这里见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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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坑新脑洞,请允许狸子缓缓憋了巴屈的小心脏……嘤……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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